紅網資興12月9日訊(通訊員 曾欣)12月8日,湖南省資興市公安局禁毒大隊依法對非法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資興市某鋼鐵廠及違規銷售易制毒化學品的郴州市某化工廠予以行政處罰,並沒收易制毒化學品鹽酸1.3噸。
  11月下旬,緝毒民警在對轄區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購買、運輸企業進行日常管理走訪時,發現資興市某鋼鐵廠貯存了大量鹽酸,而該鋼鐵廠未辦理任何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據負責人稱,該批鹽酸系從郴州某化工廠購買得來,用於鍋爐的清理。隨後,民警前往郴州某化工廠核實情況,查明該化工廠在明知對方未持有備案證明的情況下非法向鋼鐵廠銷售鹽酸。民警在兩地進行全方位取證後,依法作出了對鋼鐵廠予以2.7萬元行政罰款及對化工廠予以4000元行政罰款的決定,同時依法沒收違規剩餘鹽酸1.3噸。
  我國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出口實行分類管理和許可制度,企業必須經公安部門審批,辦理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後才可購買硫酸、鹽酸等易制毒化學品。  (原標題:資興警方查處非法買賣易制毒化學品案 沒收鹽酸1.3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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